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↑ 又粉又金....偶爆喜歡!!!

小芸大概已經有八百年沒拿過皮夾了,

怎麼會那麼久咧?因為其實我一直不習慣有皮夾,

從以前就那樣,只會有一個扁扁的包,約一張名片大一點的,

日前,遠在英國滴小金妹妹,秀了一張新貨到的皮夾,

雖然不是英國牌,不過偶第一眼..... 偶就喜歡了,所以買了,

本來想說小金會在回國的時候才帶回來,

迷想到一位糊塗天兵的郵差伯伯,

讓偶口以早早享受到這個優質滴皮夾,嘖!

結果偶先享受,還迷付款,丫哈丫哈,

欠債欠到英國企嚕,噗哈哈...







整個很喜歡這個皮夾唷,而且越用越喜歡,

都要謝謝小金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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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張小芸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4) 人氣()